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6)院台廳司一字第 17480 號
要旨
臺灣苗粟地方法院之上訴案件,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司法年度開始,改由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管轄
主旨
臺灣苗粟地方法院之上訴案件,自八十七年一月一日司法年度開始,改由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管轄。請查照,並轉行查照。
說明
有關臺灣苗粟地方法院之上訴案件管轄法院調整案,依司法院、法務部第一○九次 (八十六年七月五日) 業務會談決議為「臺灣苗粟地方法院之上訴案件,從下一個司法年度開始,改由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