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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1)秘台廳刑一字第 03666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1 年 02 月 03 日

要旨

為因應刑事訴訟法之修正,檢察機關儘速完成檢察官之人力規劃,俾得以全程到庭實行公訴

主旨

為因應刑事訴訟法之修正,敬請轉知 貴屬檢察機關,儘速完成檢察官之人力規劃,俾檢察官得以全程到庭實行公訴,落實刑事訴訟法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等修正案業經立法院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三讀通過,俟 總統公布後,即將施行。為落實新法之立法本旨,有賴法院與檢察署雙方全力規劃相關人力配置事宜,以利新制施行。

二 本院前已通函所屬各一、二審法院,主動與轄區各檢察署,就檢察官全程到庭實行公訴所需之人力進行協商。惟仍請 貴部協力轉知所屬檢察機關,請積極從事規劃,儘速完成人員配置,俾檢察官得以全程到庭實行公訴,以保障人權,並實現程序之公平正義。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91)秘台廳刑一字第 03666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1 年 02 月 03 日發布,要旨:為因應刑事訴訟法之修正,檢察機關儘速完成檢察官之人力規劃,俾…,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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