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人二字第 0950019780 號
要旨
自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委任職人員遷調作業要點」
主旨
貴院擬自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委任職人員遷調作業要點」乙案,准予備查,請查照。說 明:復 貴院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院信人一字第 0950005306 號函。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
副本
本院司法行政廳、資訊管理處、秘書處、司法院周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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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自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委任職人員遷調作業要點」
貴院擬自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法院委任職人員遷調作業要點」乙案,准予備查,請查照。說 明:復 貴院民國 95 年 9 月 1 日院信人一字第 0950005306 號函。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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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