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信總保字第 0950004333 號
要旨
司法院 95 年 1 月 6 日修正之「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宿舍管理要點」已提供各級法院宿舍管理之準據「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已無適用之必要
主旨
廢止「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務宿舍管理要點」,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宿舍管理要點廢止業奉 司法院 95 年 7 月 11 日院台秘二字第 0950014006 號函准予備查在案。
二、司法院 95 年 1 月 6 日院台秘二字第 0950000710 號函修正發布之「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宿舍管理要點」業已提供各級法院宿舍管理之準據,旨揭宿舍管理要點已無適用之必要,爰予廢止如主旨。
正本
本院所屬各法院
副本
司法院資訊管理處、司法院參事室、本院各庭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