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46)台令刑字第 2236 號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46 年 04 月 28 日要旨編輯整理重點 · 非文書原文所稱某甲事實上既未向原檢察官提出書狀,應無扣除在途期間之可言。全文內容所稱某甲事實上既未向原檢察官提出書狀,應無扣除在途期間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