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49)台函刑(三)字第 0166 號
要旨
依法限制被告現在住居處所不准遷移,應包括限制戶籍之遷移在內。所謂限制戶籍之遷移,係指被告預備遷出而於申請辦理遷出登記時,戶政機關不予受理之謂,如實際上被告遷出原限制住居處所已逾一月以上而不變更登記者,即屬違背限制住居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七條第二款) 戶政機關除依戶籍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外,並請通知所在地法院依法處理之。
全文內容
依法限制被告現在住居處所不准遷移,應包括限制戶籍之遷移在內。所謂限制戶籍之遷移,係指被告預備遷出而於申請辦理遷出登記時,戶政機關不予受理之謂,如實際上被告遷出原限制住居處所已逾一月以上而不變更登記者,即屬違背限制住居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七條第二款) 戶政機關除依戶籍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辦理外,並請通知所在地法院依法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