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51)台函刑(二)字第 2130 號
要旨
查地政機關受法院之囑託辦理刑事案件土地界址測量,即為鑑定人,其因鑑定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請求法院負擔。
全文內容
查地政機關受法院之囑託辦理刑事案件土地界址測量,即為鑑定人,其因鑑定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請求法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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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查地政機關受法院之囑託辦理刑事案件土地界址測量,即為鑑定人,其因鑑定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請求法院負擔。
查地政機關受法院之囑託辦理刑事案件土地界址測量,即為鑑定人,其因鑑定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請求法院負擔。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