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查法院組織法第一條規定,法院之事務管轄,以民、刑事訴訟及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為限。該行事肇事責任鑑定事件之認定,既非一般民刑事案件,亦非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故當事人不服肇事責任之鑑定時,可於民刑訴訟程序中申訴,如單獨就此鑑定結論向法院聲請裁判,顯非法院事務管轄之範圍。
全文內容
查法院組織法第一條規定,法院之事務管轄,以民、刑事訴訟及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為限。該行車肇事責任鑑定事件之認定,既非一般民刑事案件,亦非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事件,故當事人不服肇事責任之鑑定時,可於民刑訴訟程序中申訴,如單獨就此鑑定結論向法院聲請裁判,顯非法院事務管轄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