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55)台函刑(二)字第 3518 號
要旨
查台灣機械公司自訴曹某某詐欺乙案,既經最高法院判決將原判決違背法令部分撤銷,而原審關於「自訴不受理」之判決又屬程序上之判決,似可重行向該管第一審法院提起自訴或向該管檢察官告訴。
全文內容
查台灣機械公司自訴曹某某詐欺乙案,既經最高法院判決將原判決違背法令部分撤銷,而原審關於「自訴不受理」之判決又屬程序上之判決,似可重行向該管第一審法院提起自訴或向該管檢察官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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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查台灣機械公司自訴曹某某詐欺乙案,既經最高法院判決將原判決違背法令部分撤銷,而原審關於「自訴不受理」之判決又屬程序上之判決,似可重行向該管第一審法院提起自訴或向該管檢察官告訴。
查台灣機械公司自訴曹某某詐欺乙案,既經最高法院判決將原判決違背法令部分撤銷,而原審關於「自訴不受理」之判決又屬程序上之判決,似可重行向該管第一審法院提起自訴或向該管檢察官告訴。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