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57)台令刑(二)字第 7378 號
要旨
查刑事案件偵查不公開之原則,各地檢察處及調查單位尚能遵守辦理,惟為避免串供或湮滅證物甚或逃亡起見,仍應注意嚴防將案情外洩,以免增加偵查工作困難與外界之誤解。
全文內容
查刑事案件偵查不公開之原則,各地檢察處及調查單位尚能遵守辦理,惟為避免串供或湮滅證物甚或逃亡起見,仍應注意嚴防將案情外洩,以免增加偵查工作困難與外界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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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查刑事案件偵查不公開之原則,各地檢察處及調查單位尚能遵守辦理,惟為避免串供或湮滅證物甚或逃亡起見,仍應注意嚴防將案情外洩,以免增加偵查工作困難與外界之誤解。
查刑事案件偵查不公開之原則,各地檢察處及調查單位尚能遵守辦理,惟為避免串供或湮滅證物甚或逃亡起見,仍應注意嚴防將案情外洩,以免增加偵查工作困難與外界之誤解。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