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59)台函民字第 9139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59 年 12 月 16 日

要旨

查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屬為第一順序之遺產繼承人。且該項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為同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所明定,本件饒黃子與饒秋子,既係被繼承人林淑惠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自有繼承其遺產之權。若該二人均於繼承開始前死亡,依上開法條規定,應由其子女代位繼承。至該饒黃子與饒秋子及其子女之國籍何屬,似不影響其為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之身份,惟遺產中若有土地而其繼承人為外國人時,尚宜注意有無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之適用。

全文內容

查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序之遺產繼承人。且該項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為同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所明定,本件饒黃○與饒秋○,既係被繼承人林○惠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自有繼承其遺產之權。若該二人均於繼承開始前死亡,依上開法條規定,應由其子女代位繼承,至該饒黃○與饒秋○及其子女之國籍何屬,似不影響其為繼承人或代位繼承人之身份,惟遺產中若有土地而其繼承人為外國人時,尚宜注意有無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之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59)台函民字第 9139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59 年 12 月 16 日發布,要旨:查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屬為第一順序之遺產繼承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