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2)台函刑字第 12055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62 年 11 月 21 日

要旨

一 按沒收係從刑之一種,其行刑權時效,應依主刑之規定決之,本件沒收之執行,應查明其行刑權有無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之情形以及有無刑法第八十五條之原因,由該管檢察官依法辦理。

二 又本件沒收執行之遲延,有無行政責任亦希查明處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2)台函刑字第 12055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62 年 11 月 21 日發布,要旨:一 按沒收係從刑之一種,其行刑權時效,應依主刑之規定決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