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5)台函民字第 02894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65 年 04 月 12 日

要旨

查該假扣押案歷時已逾三十年,雖原裁定字號及所追繳欠稅額未能查明,惟就附送土地登記簿影本所載既有假扣押之事實存在,而財稅機關復認為我國國民對該項州稅無繳納義務,欠稅人自可依司法院院字第二七七六號之 (四) 解釋意旨,再行聲請撤銷該項假扣押裁定。

全文內容

查該假扣押案歷時已逾三十年。雖原裁定字號及追繳欠稅額未能查明。惟就附送土地登記簿影本所載既有假扣押之事實存在,而財稅機關復認為我國國民對該項州稅無繳納義務,欠稅人自可依司法院院字第二七七六號之(四) 解釋意旨,再行聲請撤銷該項假扣押裁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65)台函民字第 02894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65 年 04 月 12 日發布,要旨:查該假扣押案歷時已逾三十年,雖原裁定字號及所追繳欠稅額未能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