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67)台函民字第 06495 號
要旨
關於社團法人理事選舉之爭議事件,依司法院院字第一五七○號解釋,普通法院似有權受理。當事人對於地方法院所為之裁定,如有不服,可依法提起抗告,求為適當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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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社團法人理事選舉之爭議事件,依司法院院字第一五七○號解釋,普通法院似有權受理。當事人對於地方法院所為之裁定,如有不服,可依法提起抗告,求為適當之裁判。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