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0)法律字第 0148 號
要旨
本查件轎車,既經貴署 (警政署) 認定係因買賣發生債務爭執而停置路旁,則警察人員將其拖回,似為無因管理,以依民法債編「無因管理」之規定處理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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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查件轎車,既經貴署 (警政署) 認定係因買賣發生債務爭執而停置路旁,則警察人員將其拖回,似為無因管理,以依民法債編「無因管理」之規定處理為宜。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