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0)法監決字第 0506 號
要旨
受刑人報准假釋尚須執行之拘役或易服勞役無論專科併科均應依法 69 監字第一一○九號函辦理
主旨
受刑人報准假釋後,其在監繼續執行之拘役或易服勞役無論係屬本案併科或另案專科,均應依照本部六十九年七月卅日法 69 監字第一一○九號函辦理,復希查照。
說明
復六十九年十二月廿日屏間孝教字第○九二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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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受刑人報准假釋尚須執行之拘役或易服勞役無論專科併科均應依法 69 監字第一一○九號函辦理
受刑人報准假釋後,其在監繼續執行之拘役或易服勞役無論係屬本案併科或另案專科,均應依照本部六十九年七月卅日法 69 監字第一一○九號函辦理,復希查照。
復六十九年十二月廿日屏間孝教字第○九二一號函。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