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0)法律字第 02771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0 年 02 月 19 日

要旨

按財團法人因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經主管機關依法撤銷其許可者,應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關於該財團法人被撤銷許可後至清算終結前,其法律地位如何,有不同見解,如採非法人團體說,其固已無法人人格;而縱採法人存續說,依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之文義觀之,該法人人格亦僅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與法人原來之權利能力範圍不盡相同。至於貴部「解除禁令」,是否足以回復其原來之法人人格,端視「解除禁令」之效力是否能溯及既往消滅原「撤銷許可」而定,此涉及「解除禁令」之含義問題,仍請 貴部依職權闡明之

全文內容

按財團法人因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經主管機關依法撤銷其許可者,應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關於該財團法人被撤銷許可後至清算終結前,其法律地位如何,有不同見解,如採非法人團體說,其固已無法人人格;而縱採法人存續說,依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之文義觀之,該法人人格亦僅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與法人原來之權利能力範圍不盡相同。至於貴部「解除禁令」,是否足以回復其原來之法人人格,端視「解除禁令」之效力是否能溯及既往消滅原「撤銷許可」而定,此涉及「解除禁令」之含義問題,仍請 貴部依職權闡明之。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0)法律字第 02771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0 年 02 月 19 日發布,要旨:按財團法人因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經主管機關依法撤銷其許可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