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0)法律字第 10821 號
要旨
國家賠償給付之金額可否扣除公務員保險金疑義
主旨
關於國家賠償給付之金額可否扣除公務員保險金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 依臺灣省交通處基隆港務局八十年四月二十五日基隆港灣字第○八一七二號函辦理。
二 本件經由本部法規委員會研議,其結論為國家賠償與保險給付二者之請求權併存。不發生由國家賠償之給付金額中扣除公務員保險金之問題。惟殯葬費部分,以實際支出數額為給付範圍,故公務人員遺族已依公務人員撫卹法領受殮葬補助費時,宜建議由賠償義務機關考量予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