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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3)法檢字第 18845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3 年 08 月 30 日

要旨

簽發受刑人執行指揮書時,希於其備註欄內載明該受刑人係如何到案

主旨

各執行檢察官嗣後於簽發受刑人執行指揮書時,希於指揮書備註欄內載明該受刑人係如何到案 (如自動到案,通緝歸案、拘提到案或借提執行等),俾供各監所執行時之參考。請照辦。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3)法檢字第 18845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3 年 08 月 30 日發布,要旨:簽發受刑人執行指揮書時,希於其備註欄內載明該受刑人係如何到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