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5)府法三字第 85047789 號
要旨
經駐外單位驗發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外交部已轉知各駐外館處自八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起,將上開協議書副本備函逕寄各該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以便利登記機關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案之審核查驗
主旨
內政部函為經駐外單位驗發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外交部已轉知各駐外館處自八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起,將上開協議書副本備函逕寄各該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政府,以便利登記機關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案之審核查驗,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地政處85.07.04 85 北市地一字第八五一二一四三五號函轉內政部 85.06.29 台 (85) 內地字第八五○六七八五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