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5)法檢字第 1992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85 年 08 月 07 日

要旨

外國公司針對著作權遭侵害提出告訴,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理時,應注意事項

主旨

關於外國公司針對著作權遭侵害提出告訴,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理時,應注意如說明所示之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 外國公司主張其著作權遭受侵害,如係由公司授權代理人提出告訴,應依其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判斷該外國公司授與代理權之人,依據該外國公司設立地之法律,是否有權代表公司,不宜逕行依我國公司法規定,僅以公司之董事長為唯一有權代表公司授與代理權之人,而於授與代理權之人非公司之董事長,即認其告訴為不合法。

二 對外國公司授權代理人提出告訴,因其授權之人無代表公司之權,而認係告訴不合法,應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四十八號解釋意旨,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為不起訴處分,不宜逕予行政簽結。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85)法檢字第 1992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85 年 08 月 07 日發布,要旨:外國公司針對著作權遭侵害提出告訴,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