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6)法檢決字第 003044 號
要旨
檢察官製作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之用語應力求口語化,使用易於瞭解之文詞,俾使當事人及一般民眾閱讀時,均能明瞭其內容
主旨
檢察官製作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之用語應力求口語化,使用易於瞭解之文詞,俾使當事人及一般民眾閱讀時,均能明瞭其內容,請查照。
說明
依監察院司法委員會八十六年巡察花蓮地區司法機關首長座談會委員提示意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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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察官製作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之用語應力求口語化,使用易於瞭解之文詞,俾使當事人及一般民眾閱讀時,均能明瞭其內容
檢察官製作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之用語應力求口語化,使用易於瞭解之文詞,俾使當事人及一般民眾閱讀時,均能明瞭其內容,請查照。
依監察院司法委員會八十六年巡察花蓮地區司法機關首長座談會委員提示意見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