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88)法律決字第 039319 號
要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九十萬元
主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九十萬元,並經司法院定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依司法院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八八) 院台廳民一字第二五四九三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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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九十萬元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九十萬元,並經司法院定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起實施,請查照。
依司法院八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八八) 院台廳民一字第二五四九三號函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