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0)法律字第 03597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0 年 10 月 10 日

要旨

貴署陳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署各行政執行處聲請法院裁定拘提、管收案件統件表」乙案,核復如說明

主旨

貴署陳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署各行政執行處聲請法院裁定拘提、管收案件統件表」乙案,核復如說明二、三。請 查照。

說明

一 復貴署九十年九月十四日九十年執二字第六一○一三七號函。

二 有關統計表及聲請狀與法院裁定影本等資料,准予備查。

三 按拘提管收之目的在於藉由對人身之強制力達到執行績效,貴署設計之統計表格,無法看出法院核准拘提後之後續處理結果及是否已執行完畢,建請修正統計表格式。又此統計應列入經常性業務,邇後亦請貴署列為統計月報或統計年報之資料,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主動公開,如無需本部與司法院進一步協調者,可不必報部。

四 承辦人姓名及電話:鄭昭緣、 (○二) 二三七五九○七○。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90)法律字第 03597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0 年 10 月 10 日發布,要旨:貴署陳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署各行政執行處聲請法院裁定拘提、…,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