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0920051913 號
要旨
陳情地方制度法第 57 條第 2 項牴觸憲法部分,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
主旨
有關臺灣山地鄉平地人民權利促進會陳請 貴部針對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牴觸憲法部分,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一案,貴部說明四之意見,本部敬表贊同。復 請查照。
說明
復 貴部九十二年十二月五日台內民字第○九二○○六二四二六號函。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法律事務司(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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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陳情地方制度法第 57 條第 2 項牴觸憲法部分,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
有關臺灣山地鄉平地人民權利促進會陳請 貴部針對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牴觸憲法部分,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一案,貴部說明四之意見,本部敬表贊同。復 請查照。
復 貴部九十二年十二月五日台內民字第○九二○○六二四二六號函。
內政部
本部法律事務司(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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