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0950050286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6 年 01 月 07 日

要旨

研商「建立工程仲裁配套機制」會議結論

主旨

關於 貴會 95 年 10 月 16 日召開研商「建立工程仲裁配套機制」座談會會議結論,本部辦理情形如說明二、三。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會 95 年 12 月 26 日工程企字第 09500507070 號函。

二、按仲裁制度具有迅速、經濟及專家判斷等優點,係訴訟外解決紛爭之有效機制之一,如能妥善運用仲裁制度,有助於提高行政效能及提昇國家競爭力,故 95 年 7 月間舉辦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特將仲裁制度納入討論議題,並作成共同意見略以:「提昇仲裁品質,加強仲裁人相關實務經驗之訓練,提高仲裁人素質。」為此,本部先於 95 年 12 月中旬開始與地方政府共同主辦仲裁宣導講習會,期能更為推廣仲裁制度並化解部分機關對於仲裁之誤解,96 年度仍將陸續舉辦;其次,本部甫於日前完成所有仲裁機構有關仲裁人訓練講習實施情形之考察,期能提升仲裁品質與仲裁人素質,合先說明。

三、次按 貴會 95 年 10 月 16 日召開之研商「建立工程仲裁配套機制」座談會,會議結論與本部業務間接或直接有關者為:結論一「建議仲裁協會研議如何將仲裁人資料庫、主任仲裁人候選名單、公正推薦遴選制度及合意公開仲裁判斷書內容等配套機制納入契約條款」、結論三「建立仲裁人評鑑制度及倫理規範等監督機制,請仲裁協會配合法務部研議辦理」及結論四「仲裁法相關規定之建議,如撤銷仲裁判斷事由、仲裁人迴避及仲裁判斷無效事由等,請法務部納入研議」等。上開事項,部分涉及仲裁實務之推動,本部於前開說明二所述之地方政府宣導講習會及仲裁機構考察行程中,已先行初步與機關團體及仲裁機構交換意見;至於會議結論其他涉及仲裁法等相關規定之修正事宜,牽涉層面較為深廣,有待深入研究。準此,本部擬於近日內將函請各仲裁機構就貴會 95 年 10 月 16 日會議結論之可行性及具體做法表示意見(副本知會 貴會);此外,本部並擬邀集相關機關、學者專家及各仲裁機構開會研商精進做法,期能集思廣益,更進一步提昇仲裁品質、推廣仲裁制度。

正本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副本

本部法律事務司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律決字第 0950050286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6 年 01 月 07 日發布,要旨:研商「建立工程仲裁配套機制」會議結論,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