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民二字第 0980011219 號
要旨
為因應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3 之 2 點新增規定,修正「囑託他法院執行函」、「囑託執行範圍減縮或不變函」、「受囑託法院執行有效果時之復函」等 3 例稿
主旨
因應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3 之 2 點新增規定,分別修正編號2.2.1「囑託他法院執行函」、新增編號 2.2.7「囑託執行範圍減縮或不變函」、編號 2.3.6「受囑託法院執行有效果時之復函」等 3 例稿,請 查照。
說明
檢附旨揭例稿 3 篇。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高雄少年法院除外)、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