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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0980026802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8 年 11 月 26 日

要旨

柬埔寨國會通過「跨國收養兒童法」相關資料,請轉知所屬參考

主旨

檢送柬埔寨國會通過「跨國收養兒童法」相關資料影本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考。

說明

一、依本院少年及家事廳案陳內政部兒童局 98 年 11 月 11 日童福字第0980016036 號函辦理。

二、併檢附上述函文影本供參。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管理處(請置於本院內網數位圖書館/外國法令查復一覽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0980026802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8 年 11 月 26 日發布,要旨:柬埔寨國會通過「跨國收養兒童法」相關資料,請轉知所屬參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