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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90)秘台廳民一字第 02759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90 年 03 月 06 日

要旨

婚姻事件,如經法院為終局判決但尚未確定,而夫或妻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視為訴訟終結,該判決即無從確定,自不生判決確定效力,婚姻關係並未消滅

全文內容

按婚姻事件,係以專屬於當事人本身之權利義務關係為訴訟標的,從而夫或妻於判決確定前死亡者,關於本案視為訴訟終結(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八十條規定參照)。故法院已為終局判決但尚未確定,而夫妻之一方死亡者,該判決無從確定,自不生判決確定效力,婚姻關係並未消滅。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90)秘台廳民一字第 02759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90 年 03 月 06 日發布,要旨:婚姻事件,如經法院為終局判決但尚未確定,而夫或妻於判決確定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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