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10203500910 號
要旨
民眾申請指定結婚登記日疑義係「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則」之適用問題,請內政部本於權責審認
主旨
有關民眾申請指定結婚登記日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說 明:一、復貴部 101 年 11 月 16 日台內戶字第 1010360493 號函。二、查本件當事人所請,係「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則」之適用問題,事屬貴管事項,請貴部本於權責審認。
正本
內政部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3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