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030011467 號
要旨
檢送「家事調解事件申訴處理流程(參考範例)」及「法院進行家事事件調解程序簡介」,以利法院於辦理訴訟輔導及家事調解時,得向民眾說明
主旨
檢送「家事調解事件申訴處理流程(參考範例)」及「法院進行家事事件調解程序簡介」,請置於法院網頁、訴訟輔導及家事調解室等適當處所,以廣為宣導並利民眾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參考範例簡圖,係依家事事件法、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有關規定研擬,貴院得視實際處理流程酌予修正後辦理;如予修正,仍請注意應提供便利民眾申訴之管道,並依規定辦理家事調解委員之聘任、評核、解任等事宜。
二、為增進民眾對家事調解程序及其申訴管道之瞭解,貴院辦理訴訟輔導及家事調解之同仁應先瞭解,以利向民眾說明。另本院已將旨揭簡圖置於本院網站(外網:業務綜覽/06 少年及家事/ 家事事件- 家事調解實施行新制;內網:審判資訊服務站/ 少年及家事業務專區/ 家事業務專區/ 家事調解相關業務)供參。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除外)、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管理處(請置於法學檢索系統函釋專區)(含附件)、本院司法行政廳(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