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公告「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聲請事件部分)」新增服務
主旨
公告本院「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於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聲請事件部分新增服務。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116 條第 3 項及第 153 條之 1 第 2 項、行政訴訟法第 59 條及第 83 條準用前開民事訴訟法規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及第 9 條、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第 3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網址:https:// efiling.judicial.gov.tw ,下稱本平台),自民國 109 年 5 月5 日起新增提供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之行政訴訟庭管轄行政訴訟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聲請事件之訴訟文書傳送服務。 二、前揭說明之行政訴訟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聲請事件,係指內政部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聲請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之第一審行政訴訟事件。 三、當事人指定以本平台收受訴訟文書者,於訴訟文書進入本平台時,發生送達效力。 四、本平台所提供之服務範圍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