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090034734 號
要旨
「家事調解意見調查表」增加網頁填寫模式
主旨
為利民眾反應意見,供精進家事調解業務之參考,請依說明二將「家事調解意見調查表」增加網頁填寫模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院 108 年司法相關事務座談會建議事項辦理。
二、按法院加強辦理家事調解事件實施要點第 23 點第 1 項規定,法院應於家事調解室或其他適當處所,放置「家事調解意見調查表」供當事人填寫,亦得於調解程序終結後,以傳真、郵寄或其他方式,提供予當事人填寫。考量法院等候區或家事調解室提供之文宣眾多,民眾不易發現或拿取不便,爰請將旨揭調查表併採網路問卷方式為之(附件 1),並將該網址 QRcode 載於旨揭調查表(附件 2),或張貼於調解室內、外適當處(附件 3),以利民眾掃描填寫。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除外)、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於本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