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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彥刑科字第 1090007287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09 年 12 月 15 日

要旨

「臺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審核及作業規定」修正後規定已登載網站,供業務參考

主旨

修正「臺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審核及作業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修正後規定已登載於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請各庭科室自行上網下載,轉知相關業務同仁參考。亦得至下列路徑點選連結:本院院內網站->共通專區->單行規則彙編->刑事紀錄科->臺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審核及作業規定。

正本

本院刑事各庭、公設辯護人室、刑事紀錄第一科、刑事紀錄第二科

副本

司法院資訊處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院彥刑科字第 1090007287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09 年 12 月 15 日發布,要旨:「臺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審核及作業規定」修正後規定已登載網…,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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