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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矯字第 1090401067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09 年 12 月 27 日

要旨

法務部 108.05.02 法矯字第 10804000130 號函,因應 109.07.15 施行新修正之監獄行刑法推動受刑人個別處遇計畫,爰法務部矯正署訂有「死刑定讞待執行者個別處遇計畫試行方案」,供各死刑定讞待執行者之收容機關參採,爰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

本部 108 年 5 月 2 日法矯字第 1080400013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 109 年 7 月 15 日施行新修正之監獄行刑法推動受刑人個別處遇計畫,爰本部矯正署於 109 年 10 月 14 日訂有「死刑定讞待執行者個別處遇計畫試行方案」,供各死刑定讞待執行者之收容機關參採,爰本部 108 年 5 月 2 日法矯字第 10804000130 號函停止適用。

二、檢附本部 108 年 5 月 2 日法矯字第 10804000130 號函。

正本

本部矯正署所屬機關

副本

本部資訊處(第一類)(含附件)、法務部矯正署秘書室(刊登法規資料庫)(含附件)、法務部矯正署綜合規劃組(含附件)、法務部矯正署後勤資源組(含附件)、法務部矯正署矯正醫療組(含附件)、法務部矯正署教化輔導組(含附件)、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含附件)

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法務部民國 108 年 5 月 2 日法矯字第 1080400013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矯字第 1090401067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09 年 12 月 27 日發布,要旨:法務部 108.05.02 法矯字第 1080400013…,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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