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資一字第 1090035609 號
要旨
公告新增司法院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
主旨
公告新增本院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第 6 條及第 9 條規定。公告事項:新增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如附件(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部分)。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司法院民國 110 年 9 月 14 日院台資一字第 1100026595 號公告,有關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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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新增司法院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
公告新增本院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第 6 條及第 9 條規定。公告事項:新增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項目如附件(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部分)。
1.本筆資料,依據司法院民國 110 年 9 月 14 日院台資一字第 1100026595 號公告,有關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