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二字第 1100031132 號
要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 110 年 10 月 12 日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推動小組第5 屆第 1 次會議紀錄(節本),供辦理民事保護令事件之相關業務人員參考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 110 年 10 月 12 日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推動小組第5 屆第 1 次會議紀錄(節本)1 份,請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 110 年 11 月 1 日衛部護字第 1101461159 號函辦理,並檢附旨揭會議紀錄節本供參。
二、旨揭會議臨時動議決議,關於法院審理民事保護令事件時,主動蒐集警政、衛政、社政及民政等各網絡單位有關相對人之身心健康情形與行為資訊,並注意審理時效一節,請轉知貴院辦理民事保護令事件之庭長、法官、司法事務官及相關業務人員參考。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除外)、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臺灣高等法院(含附件)、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含附件)、本院資訊處(請置於法學檢索函示專區)(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