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秘台廳少家一字第 11200092132 號
要旨
關於內政部函頒之「請求處理曝險少年書」、「少年曝險行為通知/請求表」、「曝險少年開案評估表」、「曝險少年輔導成效評估報告」
主旨
檢送內政部函頒之「請求處理曝險少年書」、「少年曝險行為通知/請求表」、「曝險少年開案評估表」、「曝險少年輔導成效評估報告」等 4份表單(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內政部函頒之「請求處理曝險少年書」、「少年曝險行為通知/請求表」、「曝險少年開案評估表」、「曝險少年輔導成效評估報告」等 4 份表單(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二、依內政部前開函示,旨揭表單及使用目的如下,且除「請求處理曝險少年書」外,其餘 3 表單地方政府可再依地區特性及需求酌予微調:
(一)請求處理曝險少年書: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請求少年法院處理曝險少年時使用。
(二)少年曝險行為通知/請求表:相關單位、少年或監督權人通知少輔會處理曝險少年使用,少輔會並評估是否受理。
(三)曝險少年開案評估表:少輔會受理案件後,評估是否開案。
(四)曝險少年輔導成效評估報告:少輔會經適當期間輔導後,評估是否結案或請求法院處理。
三、旨揭表單之電子檔已置於本院內網主題區/少年/少年各項業務聯繫窗口項下供參。
正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處(請張貼於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行政函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