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發法字第 1122001288 號
要旨
檢送「拒絕商業行銷指引」
主旨
檢送「拒絕商業行銷指引」1 份,請貴部(會、署)協助轉知宣導予所轄非公務機關參考,請查照。
正本
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拒絕商業行銷指引」
檢送「拒絕商業行銷指引」1 份,請貴部(會、署)協助轉知宣導予所轄非公務機關參考,請查照。
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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