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檢字第 1130052224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3 年 03 月 03 日

要旨

公告核定「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學習律師第二階段實務訓練之機構

主旨

核定「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學習律師第二階段實務訓練之機構。

依 據: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 5 條第 2 款第 4 目。公告事項:核定旨揭「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學習律師第二階段實務訓機構事項如下:

一、名稱:「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二、統一編號:20081965。

三、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90 巷 3 號 7 樓。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檢字第 1130052224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3 年 03 月 03 日發布,要旨:公告核定「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學習律師第二階段實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