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少家一字第 1130401168 號
要旨
檢送通訊監察調取票修正例稿
主旨
檢送通訊監察調取票修正例稿,請轉知辦理少年事件法官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113 年 7 月 31 日修正公布,增訂得調取網路流量紀錄之罪名等,爰配合修正旨揭例稿。
二、本院已請資訊處將前開例稿建置於相關系統及修正相關欄位,並請置於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行政函釋專區。
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刑事廳、資訊處(均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