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調錢貳字第 11435502140 號
要旨
為強化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權責機關與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間針對涉及詐欺犯罪之威脅、弱點及風險趨勢等資訊之分享效能,並機先掌握是類犯罪徵候,法務部調查局已於「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換資訊交流平臺」新增金融機構及 DNFBPs 上傳防制詐欺犯罪相關去識別化資訊功能
主旨
「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資訊交流平臺」已開放私部門分享防制詐欺犯罪相關去識別化資訊,為提升公私部門資訊分享之效能,請轉知貴公會所轄會員善用平臺分享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擴權責機關與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下稱:DNFBPs)間針對涉及詐欺犯罪之威脅、弱點及風險趨勢等資訊之分享效能,並機先掌握是類犯罪徵候,本局已於「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資武換資訊交流平臺」新增金融機構及 DNFBPs上傳防制詐欺犯罪相關去識別化資訊功能,俾分享與詐欺犯罪相關之「預警資訊」或「高風險態樣資訊」予旨揭平臺上各使用者(功能說明及上傳資訊範例詳附件)。
二、請公會轉知並鼓勵所屬會員善用平臺分享資訊,冀提升公私部門協力運作之效能,並副知本局。
正本
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律師聯合會、中華民國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地區公證人公會、台中地區公證人公會、高雄地區公證人公會
副本
行政院秘書長(含附件)、臺灣高等檢察署(含附件)、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含附件)、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含附件)、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含附件)、法務部調查局毒品防制處(含附件)、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含附件)、法務部調查局資通安全處(含附件),內政部警政署(含附件)、法務部廉政署(含附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含附件),內政部移民署(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含附件)、農業都農業金融署(含附件)、中央銀行外匯局(含附件),內政部地政司(含附件)、司法院民事廳(含附件)、法務部檢察司(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含附件)、財政部賦稅署(含附件),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含附件),財政部關務署(含附件)、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含附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含附件)。財政都北區國稅局(含附件)、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含附件),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含附件),數位發展都數位產業署(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