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檢送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 114 年度第 2 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
主旨
檢送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 114 年度第 2 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請協助轉知相關民間團體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旨揭學校 114 年 2 月 8 日湖農工學產字第 1140000991 號函辦理,隨文檢附該函及附件影本一份。 二、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之對象如下者,得依本案規定申請補助: (一)經少年法庭處理、中途輟學或因其他原因而需高度關懷之在學少年。 (二)依法交付保護管束、感化教育、轉介處分、安置輔導、假日生活輔導或交付觀察之學生。 三、請協助轉知符合規定並欲申請之民間團體,備妥申請書等資料,於 114 年 3 月 3 日至 9 月 30 日前向旨揭學校申辦(已獲第 1 梯次補助者同年度不得再次申請),並提醒應適當遮掩足以識別少年事件少年身分之資訊。
正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副本
本院資訊處(請置於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行政函釋)(含附件)
附件
- 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4年2月8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40000991號函.PDF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短片甄選受訪同意書.ODT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申請書.ODT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ODT
- ○○○○○○○(單位全銜)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書(參考格式).ODT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專業指導人員名冊.ODT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服務學生名冊.ODT
- 切結書.ODT
-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ODT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