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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字第 1140350612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4 年 05 月 08 日

要旨

法務部 111.01.12 法律字第 11003512280 號公告、法律字第 11203506250 號公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法規及項目,自 114.05.17 停止適用

主旨

本部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法律字第一一○○三五一二二八○號及一百十二年七月四日法律字第一一二○三五○六二五○號公告,自一百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停止適用。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二十條本文。

公告事項:本部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法律字第一一○○三五一二二八○號及一百十二年七月四日法律字第一一二○三五○六二五○號公告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法規及項目,自一百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停止適用。

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法務部民國 111 年 1 月 12 日法律字第 11003512280 號公告,自 114 年 5 月 17 日停止適用。2.依本筆資料,原法務部民國 112 年 7 月 4 日法律字第 11203506250 號公告,自 114 年 5 月 17 日停止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律字第 1140350612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4 年 05 月 08 日發布,要旨:法務部 111.01.12 法律字第 1100351228…,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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