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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檢字第 1140451889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4 年 05 月 27 日

要旨

法務部公告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法規

主旨

公告本部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法規。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事項:本部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法規如附件。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檢字第 1140451889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4 年 05 月 27 日發布,要旨:法務部公告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法規,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