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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臺法字第 114101719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4 年 06 月 30 日

要旨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增列「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第三級毒品共 1 項,自民國 114 年 7 月 3 日生效

主旨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三日生效。

依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公告事項:一、增列「賽拉嗪(Xylazine)」為第三級毒品。二、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1 份。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院臺法字第 114101719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4 年 06 月 30 日發布,要旨: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增列「毒品…,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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