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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院台廳刑二字第 1140019638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4 年 07 月 10 日

要旨

我國與德國簽署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並自 114 年 5 月 12 日生效

主旨

我國與德國簽署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自 114 年 5 月 12 日生效一案,業奉總統 114 年 7 月 9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420041211 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依總統府秘書長 114 年 7 月 9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42004121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供參。

正本

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請轉行查照)、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請轉行查照)、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副本

本院少年及家事廳、本院資訊處(請更新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均含附件)

附件

總統府秘書長 函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9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420041210 號

主旨

行政院函請函請總統公布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並自 114 年 5 月 12 日生效一案,業奉總統 114 年 7 月 9日華總一義字第 11420041211 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4 年 6 月 30 日院臺外字第 1140008234 號函辦理。

二、本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798 號(另見本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 公報系統)。

正本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外交部、法務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院台廳刑二字第 1140019638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4 年 07 月 10 日發布,要旨:我國與德國簽署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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