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修正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自 115 年 2 月 24 日生效
主旨
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生效。 依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一、修正「賽拉嗪(Xylazine)」為第二級毒品。 二、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7-Hydroxymitragynine)」為第三級毒品。三、增列「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edrone)」 為第三級毒品。 四、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2-Mercapto Etomidate)」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 五、附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