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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

發文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發文日期 98 年 12 月 30 日

要旨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

內文

公告事項: 一 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之附件一、附件三及附件四。 二 餘未修訂部分,維持原公告事項規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於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發布,要旨: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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