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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草案。

發文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品質監督管理組發文日期 100 年 08 月 27 日

要旨

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草案。

內文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8月27日發文字號:署授食字第1011101426號主旨: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一百零五條。

三、「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局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131

(四)傳真:(02)27877178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草案。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品質監督管理組於民國 100 年 08 月 27 日發布,要旨:預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七條…,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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